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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姑”致人死 获刑又赔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4:5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警闻)无为县汤沟镇一目不识丁的农妇倪某,自称“仙姑下凡”,可替人看病消灾,结果导致一男孩死亡。日前,“仙姑”因犯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被无为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赔偿被告人亲属3万元。

  2003年9月以来,倪某在外不断吹嘘自己的“能耐”,一些不明真相的村民纷纷上门求医问药。去年8月的一天,村民汪某带着自己患有先天性腿部肌肉萎缩症的儿子来到倪家
,请“仙姑”看病。倪某取出用兰花草、艾草、红糖、麻油等混合的“草药水”让其子喝下。当天晚上,汪某发现儿子的嘴和手指甲等都变乌,待送到医院时,儿子已经死亡。经医院鉴定,汪某的儿子系胃内容物阻塞呼吸道窒息而死。

  汪某一纸诉状将倪某告上法庭,经调解,被告人倪某的亲属向原告赔偿3万元。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倪某行为已构成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但考虑到被告人的行为不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唯一原因,且已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遂酌情从轻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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