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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要约收购旗下上市公司成定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6:1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月10日讯记者许志峰报道:1月9日,根据吉林化工发布的公告,截至纽约市时间2006年1月5日、香港时间2006年1月6日,85.96%的吉林化工境外流通股份接受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H股的要约收购。这预示着,备受关注的中国石油要约收购旗下3家上市公司已是成功在即。

  2005年10月31日,吉林化工、锦州石化和辽河油田三家上市公司同时发布中国石油

对公司的收购报告书。根据公告,中国石油将出资61.5亿元,要约收购吉林化工、锦州石化和辽河油田流通股,进而终止三公司的上市地位。实施要约收购价格为:吉林化工H股2.8港元、A股5.25元,锦州石化A股4.25元;辽河油田A股8.8元。

  一纸公告为当时颇为沉闷的A股市场注入一股热情。次日,三家A股公司交易复牌当日,辽河油田牢牢封在涨停板上,锦州石化上涨8.81%,吉林化工上涨4.38%。而之前率先在香港联交所复牌交易的吉林化工H股,当天股价上涨12.37%。一时间,市场甚至开始发掘可能采用“中国石油模式”的投资题材,带动了相关公司股价上扬。

  引人关注的不仅是股价上涨,更是此次收购的诸多创新“闪光点”:国内首次以终止下属公司上市为最终目标的要约收购;首次同时对3家上市公司发出要约收购;首次横跨中国内地、香港和美国3个证券市场的要约收购;首次有条件的要约收购。2005年12月14日,锦州石化和辽河油田的要约收购顺利完成。

  2005年,这家中国最大的上市公司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频频出手,令人印象深刻。8月,中石油股份公司成功完成与集团公司的国际业务整合,搭建海外扩张平台;9月,发起亚太地区规模最大的闪电配售,在短短几个小时内融资27亿美元;10月,斥资41.8亿美元竞购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宣告成功。

  《人民日报》(2006年01月12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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