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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酗酒 醉眠命呜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7:1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看官,人说“无酒不成席”,在下要说“酒害猛于虎”。不信?且听在下讲一个初中生喝酒死亡的事儿,看看喝酒危害有多大。

  这是宜阳县人民法院最近受理的一起案子:原告是一对30多岁的夫妻。他们在起诉书中说,2005年12月1日晚上,他们的儿子宫军(化名)与同学李天、李达、李将、李陆(4人均为化名)相约,对钱到李达的住处喝酒。五人直喝到夜里11点多钟,才分别睡觉。次日早上,

四同学起床后去叫宫军,见宫不吭声只是打呼噜,就撇下宫军上学去了。

  到学校以后,四同学隐瞒了前日晚上喝酒的事儿,李达还对老师说“宫军感冒了”,给宫军捎假,也没有告诉宫军的家长。直到当天下午宫军的家长得知情况赶到时,宫军已经死亡。经司法鉴定,宫军系酒精中毒致呼吸循环系统衰竭而死。

  宫军的父母认为,如果四同学能及时把他们喝酒和第二天早上宫军不省人事的情况告诉老师和家长,宫军就不会有生命危险。四同学的隐瞒造成了宫军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要求被告四同学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这真是:

  少年欲尝酒滋味,

  一醉不起令人悲。

  劝君莫贪“杯中物”,

  贻害身心徒后悔。

  (李惠民蔡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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