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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娃娃”索赔19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7:34 潇湘晨报

  

“大头娃娃”索赔19万元

  ★“大头娃娃案”昨日在雨花区法院庭审

  记者 李 琦 摄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株洲“大头娃娃”案(详见本报2005年4月14日报道)昨日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出售劣质奶粉的高桥批发商汤永红及株洲零售商何学辉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被要求追究刑事责任。除检方派员出庭公诉外,受害人奇奇(化名)也附带提出19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

  案件回放:明知是劣质奶粉仍销售

  汤永红是长沙市雨花区高桥大市场名酒饮料城11栋32号惠扬商行女老板。2004年2月在一名推销员(在逃)手中购买80件劣质奶粉,其中“正蒙”牌奶粉9件。同年4月,被长沙市质监部门没收71件,并责令其停止销售。汤永红在明知不能销售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润分五次销售给株洲市石峰区龙头铺镇心诚商店老板何学辉8件“正蒙”牌奶粉。株洲市石峰区的漆勇明为其女儿奇奇在何学辉处购买了20多包“正蒙”婴幼儿黄金搭档奶粉食用,造成奇奇严重食源性营养不良,发育迟缓、脑损伤综合征并遗有中度智力低下,经鉴定目前构成八级伤残。

  庭审:商家各执一词

  在法庭调查中,首先接受调查的是高桥批发商汤永红。她介绍,当时是以每包5元的价格购得“正蒙”奶粉,也没有看见产品合格证明。而2004年4月长沙市质监部门检查时,汤已被告知“正蒙”奶粉是不合格产品,并责令其停止销售。

  在法庭中,记者注意到,在2005年1月20日销售给何学辉“正蒙”奶粉时,汤永红提供给何的购货单上将奶粉以“麦片”、“饮料”等字样代替。汤称,何学辉购买“正蒙”奶粉时,她也告知了何:“这个奶粉查得严,不能卖。”

  但在对株洲零售商何学辉进行单独调查中,何学辉否认他当时知道奶粉不合格,并说汤永红还向他保证了奶粉的质量。他介绍,他是以每包5.5元的价格从汤永红那里购进的,当时主要觉得这种奶粉价格便宜。

  受害人索赔19万余元

  时隔11个月,小奇奇现已一岁零三个月了。其父亲漆勇明介绍,奇奇现在连站都站不稳,头发发黄,还经常感冒,智力明显比同龄小孩低,喊她都没反应。在昨天的审理中,奇奇也附带提出了向两销售商索赔19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经调解,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调解协议。鉴于案情较复杂,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陈 璇 任晓杜 潘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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