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组织检察官学公务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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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9:03 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赵晓星 通讯员杨耀) 《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组织学习《公务员法》成为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新年伊始的首件事。该院有关负责人指出,组织干警学习《公务员法》,对当前建设高素质检察官队伍,发现和培养检察人才,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检察工作效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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