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女市民私放小偷遭警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9:29 南京晨报

  晨报84701110热线报道前天,一名女市民抓住小偷后,禁不住对方的求情,就将他放走。随后赶来的警察对她进行了严厉批评。

  前天傍晚,家住和燕路南砖新村的市民王先生到迈皋桥好又多超市购物。当晚6时30分左右,王先生经过超市一楼小鱼服饰柜台前。此时,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突然转身,一把抓住身后一名20岁左右的男青年,大声质问:“你想干什么?”这时,那名男青年吓得直发

愣,面色发白,身体还在发抖。王先生走到前面一看,这名女子的背包已经被拉开了,里面放的手机也被拉了出来。“你为什么偷我的手机?”女子生气地问男青年,男青年一时竟没话说。见此,该女子立即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110报警。

  这时,那名男青年显得很紧张,结结巴巴地说:“大姐,求求你,饶了我吧。我是外地来的,找不到活干,又没钱回家,我都两天没吃饭了,我实在是没办法才这么做的。”见男青年说得这么可怜,女子不自觉地松开了手。“大姐,求求你,放我走吧。要是被警察抓住,我肯定回不了家了,求求你。”男青年又继续求情,说话时声音颤抖,两腿一弯就要给她跪下。

  此时,这名女子叹了一口气,摆了摆手,说了句算了。男青年听了立即鞠躬,嘴里喊着“谢谢大姐,谢谢大姐。”此后,他立即转身,飞快地跑出了超市消失在大街上。没一会,110民警就赶到了现场,找到了该女子询问。得知小偷已经被放走后,民警对她进行了批评:“你怎么能随便相信他说的话呢?他很可能是一个惯偷,说不定待会又会去偷别人的东西。”经过警察一番教育,该女子方有所醒悟。

  昨天,一名治安民警告诉记者,一旦被抓住后,有些小偷会利用当事人尤其是女性心软的特征来求情,他们还会编造生活无奈找不到工作甚至几天没吃饭的谎言。对此,市民应当提高警惕。一旦抓到小偷后,应立即将其交给民警,千万不要被对方的言行迷惑。

  作者:高文玉/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