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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下鸿门宴邀人劫杀好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0:07 南方都市报

  摆下鸿门宴邀人劫杀好友

  一男子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处极刑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通讯员王华兵)王先生做梦也没想到他会死在朋友的手里,而且是在他赴朋友生日宴的当天。当他欣然赴约之时,却不知这是一场鸿门宴。赴完生日宴后就

踏上了死亡之旅,他被自己的好友先洗劫后杀害。害其性命的黎秋林,昨天被市中院以故意杀人、抢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押赴刑场。

  对朋友下毒手的黎秋林,已是“二进宫”。2000年,他已因犯抢劫罪被开平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2年4月22日刑满释放。出狱来深打工的黎秋林和胡学岗、杨德志(均已判刑)结识,后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王先生。2003年4月下旬的一天,黎提议抢劫王先生的钱财,胡、杨均同意,后商定于同月30日晚,以给黎过生日为由将王某骗出后作案。当晚,王先生依约赴黎的生日宴。5月1日凌晨,黎与胡、杨将王先生带到胡的租住处,将其手机、金戒指1枚、金项链1条及银行卡2张劫走,并逼迫王说出银行卡密码,此后在黎的提议下3人又将王某杀害。后胡、杨用王的银行卡提取了人民币800元。

  而与黎秋林同一天被押赴刑场的还有一名泥水工。1999年11月上旬,付立成和同案人林维权(已判刑)经介绍到坪山袁某家中做泥水工。当月28日下午完工后,袁家负责管工的黄先生各付给二人每天人民币20元的工钱,付和林认为工钱太少,遂产生盗窃袁家财物的念头。当晚9时,两人进入屋内,盗得猎枪1支、珍珠项链1条等物品,准备逃离时被黄发现,付持猎枪击打黄的头部致其死亡。随后,两人携赃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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