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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年夜饭年年有投诉 消协:预订要有维权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1:20 青岛新闻网

  酒店年夜饭年年有投诉 市消协提醒市民,预订要有维权意识

  晚报讯记者从多家星级酒店、饭店获悉,今年年夜饭已全面进入“倒计时”,部分酒店为迎合过年的喜庆气氛,往往给年夜饭取上“年年有鱼”、“吉祥如意”、“龙凤呈祥”、“团团圆圆”等含糊的吉祥用语。当这些吉祥用语移植到了年夜饭套餐的菜单上,由于没有按明码标价的规定标明主料、辅料的名称和重量,这样的菜单往往容易造成价格纠纷。

  在岛城星级酒店和饭店预订年夜饭,一般要预付10%至20%左右的定金,酒店、饭店开收据但很少签协议。不少酒店、饭店将年夜饭视为每年的最后一道大餐,往往超负荷接待,也给市民消费埋下了隐患。

  据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往年年夜饭投诉情况看,春节后一上班,投诉年夜饭问题形成“高潮”,不少市民预订了年夜饭,但饭店因实际能力不堪负荷,不得不在年夜饭前一天退还定金;一些规模不大的饭店因预订人数未达目标,临时取消年夜饭服务;在年夜饭品种和数量上偷梁换柱、短斤少两等。

  为此,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市民,预订年夜饭要有

维权意识,不仅要问清菜肴组成、数量、价格,还要问清有无服务费、超过规定人数如何收费等细节。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应向对方提出书面约定要求,其中要包括桌数、酒席位置、开席和结束时间、支付定金情况、违约如何赔偿;各餐饮企业年夜饭套餐的菜单,应标明具体的品名、规格(主料)和单价;时令菜肴及海鲜等要在相应的醒目位置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和价格;如要收取“餐巾纸费”、“小毛巾费”、“服务费”等其他费用的,餐饮企业最好事先向消费者明示,在相应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开标明,应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才能收费;对有条件满足顾客特殊要求的,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前与顾客达成价格上的协议。(李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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