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2:53 兰州晨报

  待遇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启动

  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11日说,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工作已开始实施,标志着统一的覆盖

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

  这位负责人在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日前发出的通知指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