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从事企业安管工作20年的陈先生建议:公交公司应实施“安全三级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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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4:5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最近,大家都在议论公交车的安全运行问题。笔者从事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整整20年,深知市劳动局直至国家劳动部对安全生产都有一条很重要的规定,就是上岗前的“安全三级教育”,即厂部、车间、岗位教育。 三级教育不同于平时的大会小会、墙报等方式,而是一项有依有据、有特定内容、受教育者须签字的、属于硬性的软件规定,一旦发生事故,追究责任才有制度可依。 三级教育制适用于所有劳动生产企业,应该也适用于公交公司。不知公交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是否按上级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向每一位司机进行过三级教育,并由双方(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签字?如果没有,我建议还是尽快实施。 (陈庆惠)(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