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热议]警察查房要县级以上证明:规范比限制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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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4:5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事件 根据修订后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警察检查房间需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开证明。(今日厦门晚报15版) 评论 这无疑是人性化执法理念的体现,但仅仅规定警察查房需要县级以上证明,就可以规范查房行为吗? 类似规定前些年出台过,的确起到一定作用,但并没有根本改变粗暴查房、违法查房等不良现状。甚至,一些地方,在每年新年伊始,查房证明就成捆成捆地发给了下级部门,需要时填好一张就可。对于这种“形式主义”,浙江方面应该有相应的对策避免和杜绝。 除了限制随意查房,更重要的应该是规范警察查房的行为,比如什么情况下可以突击查房,什么情况下有必要深夜查房,多长时间可以对同一场所进行第二次查房,查房完毕之后应该对公民表示歉意,等等,让公民熟悉警察查房的“操作流程”,一旦遇到野蛮查房、侵害民众利益,都有权投诉。这样的话,才可以最大程度保障公民权益,对提高整个警察队伍的素质也大有益处。 ——欧木华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