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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车为何被“非法拘禁”了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5:43 青年时讯

  1月5日,各地报纸同时报道了“小排量汽车有望3月底前解限”的消息:“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今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

  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宏大语境下,这样的好消息无疑是多多益善的。早有学者指出,我们没有任何歧视小排量车的本钱,歧视小排量车不仅是打肿脸充胖子的无稽之举,同时

还人为遏制了消费者对小排量车的消费需求,直接导致我国车市一直劲吹大排量、豪华型之风。我们对小排量车的政策性歧视与国外对小排量车的政策性优待,正好唱了个反调,区别在于:人家是站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立场,我们是站在城市面子和形象政绩的立场。

  然而,最大的遗憾并不在于政策无知让我们未能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荒诞,恰恰相反,为小排量车解禁的中央政策可谓三令五申,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却依然我行我素,不但没有顺应中央政策要求,反而变本加厉起来,做出歧视性政策的城市越来越多———有关资料显示,两年以前我国有28个城市限制微型轿车使用,现在则有80多个。

  从1996年国务院发出通知,限令各地取消对微型车的种种限制;到2003年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限购限行;再到2005年《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实施,鼓励使用小排量汽车———中央政策一直都是坚定地站在小排量汽车一边,小排量车为何还是被地方土政策“非法拘禁”了十年之久呢?

  小排量车能被地方“非法拘禁”十年之久,足见地方在“限小”上的驱动利益之大,亦体现“面子政绩”和“表面繁荣”仍是部分为官者的首选追求,而“以人文本”、“建设节约型社会”等依然没有得到政策上的真正落实。鉴于此,预防逐利惯性继续驱动“限小”或者风声过后再杀个回马枪,确是非常有必要。解决之道就在于,让土政策先来个“自缚手脚”。

  从节约有限能源、维持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更应该首先鼓励350万辆公车向小排量看齐———这或许是预防地方继续“限小”或者变相“限小”的最有效手段之一。舒圣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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