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487名“四长”为居民报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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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4: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许昌亮蒋朝辉)每晚9时至次日凌晨4时许,在泗洪县城区各社区,人们总能看到一支支由5至8人组成,佩带着“巡防”字样红袖标、手持橡皮棍的巡逻队伍。据了解,泗洪城区共有487支这样的义务巡逻防范队伍。他们频繁流动于大街小巷,为居民报安。 城区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全县人、财、物高度集散的地方,也是社 会矛盾聚焦和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突发地。去年上半年,全县城区发案占全县刑事案件发案总数的60%以上。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各类案件高发态势,泗洪警方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后,在政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城区推行“四长”巡逻防范机制:一是实行住宅楼“楼长”负责制。即从每栋楼居住人群中推选出一“楼长”,由其负责组织本楼居民义务轮流进行夜间巡逻防范;二是实行“户长”负责制。从相邻的90户居民中产生一“户长”,由其负责组织居民在夜间开展义务巡逻;三是实行“店长”负责制。从相邻的60家商店中选出一“店长”,由店长负责组织各店主夜间巡逻;四是实行“院长”负责制。每一住宅大院推选出一“院长”,由其牵头组织住宅大院内居民夜间巡逻。“四长”从晚上9时开始,轮流组织辖区居民携带防身工具,往返大街小巷,一直巡逻至次日凌晨4时许结束。为了保证“四长”机制的长效运行,城区各社区都建立了由社区民警、治调主任、信访主任和专职防范队员组成的督查队,实行每晚一督查,每周一讲评,每月一评比的督导机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你为我巡逻一夜,我保你一月平安。“四长”牵头组织的巡逻防范队伍,不但有效地释放了警力,使民警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治安、刑事案件攻坚,而且激活群众的群防群治热情,维护了社区的治安稳定。据统计,全县487名“四长”带领群众义务巡防以来,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12.4%、5.7%。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13日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