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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合伙行骗 五人依法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4:18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单菊英葛娟)1月10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合伙诈骗案件,五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和拘役。

  被告人宁某、徐某、黄某、林某、王某经过事先策划,实施“拾物平分”骗局,两人为一组,并由其中一人当着被害人面故意拾得事先准备好的假铂金钻戒一枚,另一人前来查找,并以与被害人平分拾得物为由,从被害人身上骗得黄金首饰或者现金。2005年5月至8

月间,五人按预先策划好的“剧本”在海门市区内频频作案,共骗得财物价值近4万元。

  法院认为,五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黄、林两被告拘役六个月,其余三名被告有期徒刑九个月和罚金。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13日第三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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