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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势者是如何实践“丛林法则”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7:1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在前不久的一篇文字里,笔者曾介绍自己对于一种社会现象的观察:社会上强势者面对弱势者,往往采取的是一种“丛林法则”。现在手头有新闻一则,令人感到这真是一个强势者如何践行“丛林法则”的典型“范例”。请看:

  刚刚过去的2005年12月,平顶山市公布了自来水调价方案,其中规定,该市水价大幅提升,“一户一表”改造不再收费;已经收了费的用户,不再退还,而是按照每户每月免

收一吨水费的标准予以优惠。交过费用的居民算了笔账,这已交的700余元改造费,需要至少50年才能“优惠”完!(见1月11日《河南商报》)

  从报道中可以看到,这矛盾双方,恰构成了强势与弱势的典型“遭遇”:一方是垄断自来水资源的市自来水公司,以及掌握物价操控权的市物价局;一方是自来水用户。在这种遭遇中,强势者的强势表演,真可谓是淋漓尽致、情态毕现了。

  强势者总不以法律法规等文明规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是“逮到嘴里就是肉”。国家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早有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但自来水公司照收管线改造费用不误,大捞特捞。

  强势者就像丛林中的猛兽,对于到口的“肥肉”,是决不会轻易吐出去的。明知这笔费用收得违规,而且水价大幅上调充分补偿了管线改造成本。就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要硬起脖子把这违规“进行到底”,口口声声称退钱乃是对老百姓的“优惠”,这“优惠”给你就有,不给便没有了,“半个世纪退完”这可怜的愿望,也不过是老百姓一厢情愿的想像。

  强势者总是强词夺理,其逻辑之荒谬,恐怕他自己也不相信,但老百姓必须相信。物价局人士解释不退还收费的理由,大致有三,其一,“目前共有5万多户改造,每户700多元,退钱是不可能的了”;其二,“水表精确到户,居民不再分摊损耗,已经得到了很多实惠”;其三,“将来水网改造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计入水价成本后,这部分成本可能会不对已交过费的用户收取”。这奥妙的语言直译出来就是三句话:收了这么多,退给你,没门儿;从前俺们管线没弄好,跑冒滴漏够你受的,你还想回到这水深火热之中吗?不可知的未来,或许单独给你们这些人制定用水收费标准哩。其蛮不讲理,其危言胁迫,其巧言令色,强势者面对弱势者的几副“变脸”,真个是跃然纸上,生动无比。

  鲁迅先生曾说:动物在吃人或其他动物时,张嘴就吃,决不会像人这样,先讲上一通大道理,反复解释你为什么必须被吃。在实践“丛林法则”的人那里,其实先生是错的,人家就是“张嘴就吃”,甚至连通顺的道理也懒得跟你讲的。近来,自来水供应单位等公共服务企业,“见报率”颇高,多非因什么光荣事迹,而实出于十分“不堪”的问题。这说明社会对于公共服务的要求是越来越高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全国各地都正在从更加关注民生、重视群众福祉的角度破题。要在越来越文明和谐的社会里混下去,靠“张口就吃”的丛林法则,是越来越不行了。请所有靠垄断吃饭的强势者们三思!①8□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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