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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首例劣质奶粉案 幼童获赔7.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8:34 沈阳晚报

  2004年4月,安徽阜阳的上百名儿童因吃了劣质奶粉成了“大头娃娃”,事件一经披露,震惊全国。

  2005年1月,原告童小雪,在自己刚满周岁时,打赢了一场民事官司。童小雪出生后,因食用从被告夫妇处购买的“聪儿壮”牌奶粉,两个月后即出现头大、浮肿、上呼吸道感染等症状。阜阳中院经对此案审理后认为,因销售伪劣奶粉致原告严重营养不良的被告马步

才、刘则云夫妇被判赔偿童小雪医疗等费用7.4万余元。被告马步才因涉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被公安机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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