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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启动“送温暖”工程 500户困难职工获70多万元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9:3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黄颖)昨日,家住深圳罗湖和小梅沙的3户困难职工家庭分别获得深圳市总工会送出的1500元节日慰问金和米、油等年货。至此,大规模“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送温暖工程将全面启动,全市近500户困难职工可获得总工会送去的70多万元慰问金。

  据悉,深圳开展“送温暖工程”至今仅大规模的送温暖活动就进行了18次,为全市

16204人(次)的特困职工家庭实施了救助,特困家庭涉及人员33116人,发放救助金额1783.35万元。其中助学365人(次),发放助学金87.45万元。今年,属于三类送温暖对象的475户困难职工将获得总计70多万元的慰问金。

  送温暖的三类对象:

  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44元/人)的特困职工;二是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生病、子女上学、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三是由于生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劳务工人员。

  救助金标准:

  生活困难救助1500元/户,大学生助学扶持2500元/人,高中生助学扶持1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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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困难职工将纳入低保

  本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黄颖)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总工会获悉,经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总工会研究决定,“温暖伴你行、帮扶在身边”帮扶困难职工系列活动今年9月前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低保救济。

  据介绍,存在下列困难的职工可纳入帮扶范围: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和应入“低保”救助序列,但尚未进入的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有重大疾病、残障或子女上学导致生活困难并经确认的;经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审核,已确认的困难职工;因劳动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职工。

  市总工会在扶助中主要将“协助办理在职职工低保证”,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职工家庭登记造册,主动向市民政部门提供特困职工的有关资料,并协同其落实低保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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