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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穿警服当“护身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9:32 宁夏日报

  华兴讯(记者 杨之汀 实习生 李卉 通讯员 王宵)1月12日10时30分,一辆车牌为冀B·36463号满载着蔬菜的黄色东风大货车,行驶到银川市丽景街乳品厂路口时,司机王某竟不顾路口的“全路段禁止调头”标志,公然在交警眼皮底下强行违法左转调头,被正在那里值勤的巡警依法查扣。

   更令人吃惊的是,交警在处理现场时发现,这位货车司机竟身着警察大衣,

还扬言自己是某某地方派出所的警察,是在帮着给派出所拉蔬菜。但是当交警要求其出示警官证、驾驶证及行驶证时,王某拒绝出示任何证件,并且不能拿不出能够证明自己警察身份的相关手续。在交警再三追问下,王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冒牌警察。

  据王某交代,自己其实是常年在外地跑长途运输的司机,只因春节快要到了,为了能赚点钱回家过年,便拉了满满一车蔬菜给商家跑运输,专门花了160元钱为自己买到的“护身符”。王某的理由一是为了穿起来威风暖和,二是为了逃避路途中的检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目前,此案件已被移交至银川市公安局督察大队进行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装,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装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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