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门面要拆迁 合同可解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9:50 武汉晚报

  2005年9月,王先生在汉西某市场旁租了2间门面,合同约定租期两年,房租半年一付。王先生先付了半年的房租(到今年3月),但10天后,他看到有关通告,说他租的门面要拆迁,拆迁时间从去年9月到今年3月。

  王先生多次找房东,房东推说现在还不会拆到王先生的门面。多次协商未果,王先生想退房,但房东不肯退房租。

  律师说法:

  如果房东明知该门面即将被拆迁,而依然与王先生签定租房合同,那么,其主观上存在欺诈,王先生可依《合同法》向法院申请撤销该租赁合同。

  如果房东并不知道该门面将被拆迁,但因门面拆迁必将导致王先生租赁门面进行经营的目的无法实现,他可依《合同法》94条的规定,要求对该租赁合同予以解除。点评王文郭伟(湖北得伟君尚律师所)

  实习生 李应林 记者 金文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