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五罪犯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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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0:02 武汉晚报 |
(记者 蔡早勤 通讯员 李胡兵)1月10日、11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五名罪犯魏兴成等人依法执行死刑。 魏兴成,重庆市云阳县人。2005年8月16日,魏将被害人刘某骗至荆门市西宝山半山腰台阶处,趁刘熟睡之机,用石头猛砸刘面部,致刘死亡,抢走现金8000元及存折一本。 王生斌、周永和,沙洋县人。1999年11月16日,王、周二人将驾驶“东风”牌加长货车的沈某骗至雷巷林场杀死,抢走现金300元及“东风”货车一辆,将尸体掩埋。 张建华,沙洋县人,因怀疑同居多年女友与人有染,2005年6月13日,张将同居女友徐某8岁的女儿骗至自己宿舍内用棉被捂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