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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完二女子又诈电脑商 张某犯诈骗罪获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1:32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个别女性通过骗婚的手段骗取男方钱物的事情时有所闻,而年轻小伙子骗走坠入其所设“爱情陷阱”的女青年及其家人的财物的现象就比较罕见了。市区一名20多岁男青年张某近两年来采用虚构事实的伎俩,先后骗得两名女青年及其家人的钱物;继而又把“贪婪之手”伸向另外一个经营电脑的男子。多行不义必自毙,因犯诈骗罪的张某近日被龙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11日下午,记者从龙湖区法院了解到,该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5月份前后,张某通过手机发短信的方式,认识了一名叫郑某娜的女青年,并与之进行交往。接着,别有用心的张某虚构了准备与该女青年结婚,并计划到郑某娜家乡办厂、交由她的母亲郑某辉管理等事实,骗取了郑某娜、郑某辉的信任后,自当年5月、6月开始至12月份期间,张某先后骗得郑某辉1.2万元。

  同年12月份前后,张某又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另一个女子陈某珠,并故伎重演,虚构准备与陈某珠结婚、到潮安县安埠镇买地皮投资办厂的事实,此招果然又骗取了陈某珠及其兄长沈某的信任。从去年2月底开始至3月中旬期间,张某相继骗得陈某珠和沈某1.5万元,以及TCL25寸彩电一台、方正电脑主机一只、松下GD88手机一部。得手后,张某就把彩电、电脑和手机卖掉,并将所有赃款挥霍精光。

  骗完这两名女子后,贪得无厌的张某又把诈骗目标转移到在市区高新区电脑中心一家店里经营电脑的林先生,骗得其赛扬D组装电脑等系列产品(价值4729元)。案发后,这些赃物被公安机关缴获,并已发还林先生。

  (责任编辑:许少丽、林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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