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克隆报废的士运营可罚10万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4:03 信息时报

  

克隆报废的士运营可罚10万元(图)

  稽查队员正在一辆中途上客的大巴上录像取证,并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时报记者朱元斌摄

  时报讯(记者幸琦昕见习记者孙婷婷)为规范春节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广州市

运管局昨日再次进行专项行动打击违章经营行为,稽查小组分赴芳村、窖口、天河、海珠等客运站场进行检查。

  记者随稽查队在广州大道检查期间,一小时内就查处违章经营车辆两台,已报废却继续运营的克隆出租车一台。截至发稿时整个专项行动的查处结果尚在统计中。

  中途上一客最高罚3000元

  昨日下午5点左右记者随稽查队员来到广州大道南客村立交附近,稽查队员拦截了一辆往返目的地为中山石岐-天河客运站的粤T09388大巴。据稽查队员介绍,该大巴是从正规客运站发出的,但中途停靠站点内包含“客村立交”等十几个站点,都是违章制作的。

  5点半,在广州大道洛溪桥底附近,稽查队员拦下一辆往返地为五华—番禺的大巴。据稽查队员介绍,该司机从客运站出发时载客8人,在广州大道南又私自停车拉客一人属于违章经营,稽查人员按章扣留其“五华—番禺M6-A5001号”的线路标志牌。

  据介绍,司机私自中途停靠拉客票价大概为60元/人,虽然对乘客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对春运期间及时、快捷、安全地把乘客送达目的地造成不良影响。而该车主在接受稽查人员取证时才承认确实私自在中途拉客。稽查人员表示,该车是从正规客运站发出的,在调查取证后要求车主签字确认并扣留其线路标志牌,责令其15日内到运管局相关部门缴纳罚款,处罚金额在1000~3000元之间,取证手续完毕后放行。

  稽查队员截查克隆的士

  6点左右,稽查人员来到广州大道南兰洲路附近又发现一辆克隆出租车,遂对其拦截并取证调查。据稽查队员介绍,该车是一种退出运营市场的车辆,车牌和驾驶执照是正规的,但在检查司机的营运执照时发现,运营证在2004年12月31日就已经到期。

  该司机承认,这辆红色出租车在2005年4月就已到了报废期,但是自己没有将车交回所在公司而继续跑活。稽查队员介绍,已按照程序将车辆扣留,并致电该司机所属公司核实,但公司方面称已下班暂时还查不清楚该车的资料。

  据稽查队员介绍,使用已经过了报废年限的克隆出租车运营,对乘客和司机的安全都存在极大隐患,经过与该司机公司方面核实汽车资料后再决定将其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理,由于违章情节严重,将对其处以3万~10万元的罚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