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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泗县“疫苗事件”二审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8:11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1月13日电(舒继华、王中亮)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安徽泗县“甲肝疫苗事件”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违规接种甲肝疫苗,造成数百名学生群体性心因反应的3名责任人侯华锋、周世明、周世凯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5年11月21日,泗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侯华锋、周世明有期徒刑2年,判处周世凯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泗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初,时任泗县大庄镇防保所所长的侯华锋向时任泗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兼任大庄镇防保所第一所长的周世明汇报称:想自购甲肝疫苗给全镇中小学生集体接种,以给所里创收。周世明表示同意,侯华锋当即与时任镇防保所防疫员的周世凯商定相关事宜。

  2005年6月15日,周世凯到滁州市一不具备经销疫苗资质的个体药贩张鹏处,购回无疫苗检验机构签发的生物制品检验合格证和审核批准证或复印件的甲肝疫苗6个批次共3000支。从6月16日开始,在未按规定向泗县政府报批的情况下,侯华锋、周世凯组织多名不具备接种疫苗资质的乡村医生,先后到辖区内的19所学校为2444名学生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在接种过程中也未按规定对发放疫苗的批次、数量等进行登记。

  自去年6月17日起,先后共有311名学生出现群体性心因反应症状住院治疗,直到2005年7月10日才全部出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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