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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挖“小腐人人有,有了也不丑”的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21:32 人民网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对于严格遵守反腐倡廉规定已是三令五申,为什么总有一些单位屡禁不止,而且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呢?深究起来,笔者发现在一些大大小小的权力部门中流传着这么一种说法:小腐人人有,有了也不丑。这种奇谈怪论是国家机关,尤其是一些基层单位产生腐败的重要思想根源之一,必须加以澄清。

  所谓“小腐”,这里指得是一些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到所管辖的部门单

位“吃一点、拿一点、要一点”,尽管每次数目不大,但是“长流水、不断线”,年积月累,久而久之,加起来倒也是一笔既保险,又可观的收入。

  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国家公务员对于“小腐”已是习以为常,不屑一顾,认为“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一个人只要把握住大节,何必去计较那些区区“小节”?正是在这种“大恶知忌避,小害不在意”的思想支配下,一些公务员对于“小腐”往往是见怪不怪,逢年过节收“禧礼”、子女嫁娶收“红礼”、生日寿辰收“寿礼”,等等,多多宜善,乐此不疲。不过,“小腐”不能小看。正如群众嘲讽的那样:贪官过年,“红包”赛雪”。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就是靠这些所谓不起眼的“小打小闹”发家致富,聚敛起数以千计家产的。到那时,这些人已完全把“大恶知忌避”忘得一干二净,人心不足蛇吞象,最终成为恬不知耻的“大贪”,走到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由此可见,“小腐”并不是“有了也不丑”,而是损害党的形象的毒瘤,是一种阻碍社会前进的丑恶现象。报载,某县尽管“财政极度困难”,但酒壶始终是“满上”的,每年吃掉人民群众数以亿计的血汗钱,导致了该县经济不断衰退。对此,群众背地里骂他们是“败类”,是“蛀虫”,那是很自然的。事实上,群众对于这种产生于党内并且央及社会的丑恶现象,早已是怨声载道,深恶痛绝了。只不过那些热衷于“小腐”的人们自己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麻木不仁罢了。千万别以为一些被管理单位、自己的下属对自己总是笑脸相迎,有求必应,供你吃、供你玩、供你拿,就自高自大忘了自己姓什么了。那是因为你还掌握着他们的“生、杀”大权,敢怒不敢言罢了。其实,百姓心里有本帐,谁是真正为群众办事实、做好事的英雄,谁是专搞“吃、蒙、拐、骗、要”的狗熊,心里比谁都清楚。时辰一到,无论是“大贪”还是“小腐”,统统都会被人民群众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腐”是产生“大贪”的基础。试想,当今哪个“大贪”,不是从“小腐”开始的呢?我们对于“小腐”的危害性要有清醒、足够的认识。“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三国刘备临死时给他儿子留下的遗嘱,至今对于某些自律意识薄弱的人,依然具有教育意义。最近,中央提出了既要打“老虎”,又要“苍蝇”的反腐战略,这无疑是给那些仍陶醉于“小腐人人有,有了也不丑”的国家公务员们敲响了警钟。若是再不醒悟,可就为时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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