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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公务员做义工意义何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21:33 人民网

  河南省确山县,县委书记率队扫街曾引发过“责权不清”的质疑。现在,上海市普陀区试点公务员义工制度,倡导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义工服务不少于40小时,并作为年终述职考核的参考,又起争议。理由是,义工与志愿者,特指那些无偿、志愿、利用业余时间为社会与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而对公务员名为倡导鼓励,但又“设定”服务时间、纳入考核,这是否有违“志愿”原则?若是不具“强制性”,或考核只是走过场,又如何保证不会演变成一种“做秀”?

  其实,不管是从“为人民服务”角度,还是从“端谁的碗”去看,公务员为社会与老百姓多作些事,党员干部多承担些责任与表率,都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至于义工的志愿性质,也不能简单理解为“想干就干、不想干拉倒”。这实际已涉及社会责任问题,在国外甚至被上升至公民教育与义务层面。在一些国家,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相应时限的社会服务,相关表现记录则作为申请学校、升学考试的重要参照或直接记入总分。政府对公职人员有志愿服务要求的,远的不说,我国香港特区政府便是一例。港府60多个部门有70多个志愿者组织,行动不仅有计划,更有相关政策规范。此外,在某些情况下,一定时长的社会服务更被作为一种集教育、惩处、公益性于一身的特殊处理措施。因此,义工的意义与社会效果已不局限于单纯“做好事”层面,它正呈现出多元化、责任化、爱心化等发展趋势。

  据说,普陀区在公务员义工试点时,将辖区内经常性捐助接受点、慈善超市、养老机构、社区老年活动室均定为“义工服务基地”,让公务员结合自身实际与特长,参与整理、清洗、分发募集来的各类物品,进行助困与助学活动,对独居老人等进行精神与生活关怀,还开展了法制宣传、产品检测、假冒伪劣鉴别等活动。并统一制作服务记录手册,由“基地”负责人填写公务员服务质量与时间。一年多来,普陀区公务员义工已发展到1900多人,占全区公务员总数70%以上,累计服务时间4万多小时。一些公务员表示,参加义工不仅真切感受到了困难群众的生活疾苦与肩负的责任,更体会到了无私助人后的快感,得到了心灵净化。由于公务员走出机关办公室、走入百姓中间,一些群众对公务员的看法也产生了积极变化。确山县的干部们坚持每天清晨扫街一年多后,面对当地环境卫生状况有了较大改观,老百姓的卫生习惯也发生了变化,态度由怀疑变为称赞,不少人感觉“干部就在群众身边”。

  过去,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通常是称“人民的勤务员”。可如今以“父母官”自居者倒不在少数。一些公职人员的不良态度、官衙作风常常让老百姓退避三舍,干群关系紧张。有鉴于此,正在进行的先进性教育,目的之一便是强调改变作风,实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与转变。但这需要一些制度和举措作保证,光号召和宣传是不行的。而公务员义工这一举措,如果能切实落到实处,将有助于干部作风转变,有利于促进干群关系,增强政府的亲和力与凝聚力。

  公务员做义工、干部扫街的意义主要在于:还“公仆”的本色。如果只是一时心血来潮,为了上电视报纸,那就是“做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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