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又失合同租房押金难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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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1:16 石狮日报 |
本报讯昨日,一位刘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他租的一套房子到期了,房子退了,可是却因为找不到当时租房签的合同,而导致700块钱的租房押金无法退还回来。 2004年8月份,刘先生和他的两位朋友一起住进了鸳鸯池纺织布业大厦2B栋603室,这套三室一厅的房子由老板郑先生租下来作为他们的宿舍使用,合同也是郑先生签的,一个季度即三个月付一次房租,一个月700块钱一次性付满2100元钱。2005年3月份的时候,刘先 生离开郑先生的公司,但是还住在原来的地方,于是他和郑先生商量将房子转租给他,但郑先生称在搬家过程中遗失了租房合同。今年1月初,刘先生决定退房。1月10日,刘先生搬完家,11日下午他再去查看房子时却发现房子的锁被换了。房东称要有合同才能退押金。 记者按照刘先生提供的电话拨通了房东的电话,房东说,她是一定要凭合同退押金的,刘先生只是口头说合同丢了,万一到时再有在这里住过的其他人拿着合同来要押金,那她岂不是还要再拿700块钱出来。 之后,记者又联系到了当时签合同的郑先生。郑先生说,当时他和房东签的是一年的合同,早就到期了,合同也早就遗失了,现在这押金的事根本就不关他的事,同时否认刘先生曾将700元押金转交给他这一说法。 刘先生说,其实700块钱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大数目,他提醒广大市民,在租房时一定要谨慎保管好合同,同时要自己经手接洽才行。(记者肖蕙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