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占用也要缴税(税官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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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3: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日前,税务稽查人员在对某铸造公司税务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利息收入发生业务量较大,但该公司并没有发生借贷款业务。后来通过调阅凭证,发现此笔收入是企业因对方延期付款而取得的资金占用费。税务人员对这笔资金占用费按规定补缴了相关税费。 根据规定,纳税人的营业税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而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 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费用。按照此规定,该公司收取的这部分资金占用费应当属于上述性质的价外费用,因此也应该缴税。戴红军胡蓉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14日第十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