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死亡 家长向学校索赔22万》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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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5:0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锦法记者郭龙)从宁夏来成都读书的万安(化名),和3个同班同学私自离校后准备耍个通宵。他在第二日凌晨喝了一瓶啤酒后,在翻越万福桥筑路工地的栏杆时意外落水淹死了。对于学生的死亡,万安的父母亲认为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义务,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22万余元。昨日,锦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万安的父母起诉称,2005年8月17日,他们委托万安的叔叔万维刚将15岁儿子万安带 到四川新华电脑学校住校读书。去年9月3日凌晨1时许,万安在离学校很远的成都万福桥落水被淹死,而校方在去年9月2日晚10时30分查房后便知道万安不在学校,却没有及时通知万维刚或万安的父母。他们认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在万安死亡一事中有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新华电脑学校则称,学生入校时,学校和学生家长签订了学习协议,约定了“学生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才可离校”。万安去年9月2日下午和3名同学离开学校时没有请假,属于擅自离校。校方认为,学校没有责任。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