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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内吐痰最高可罚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5:3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记者牛绍强实习生蒋砚青)昨(13)日,成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成都市公园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这次审议,对该条例草案中罚款数额进行了调整。

  原草案中提出:若在公园内随地吐痰、兜售物品、攀折花木以及堆放杂物、垃圾等,可处以1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市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陈方利介绍说,10元以上500元

以下罚款幅度太大,“就是说,随地吐痰最高也可能被罚500元,这十分不合理;二次审议稿对此进行的修改,避免了一刀切。”

  修改后,该规定调整为:在公园内随地吐痰、兜售物品、攀折花木等,罚款10-50元;公园内堆放杂物、垃圾,排放油烟、污水,带宠物入园,擅自张贴广告标语,或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和赌博等行为,罚款50-200元;对公园清场后逗留公园和擅自占用公园场地、设施从事经营活动,罚款200-500元。

  任命黄平为市交委主任

  昨(13)日,成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系列人事任免事项。根据成都市政府市长葛红林的提名,决定任命黄平为成都市交通委员会(成都市公共交通管理局)主任(局长)。

  成都市人代会下月召开

  昨(13)日,成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表决,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06年2月中旬召开,预计正式会期4天。

  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审查和批准成都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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