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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孕妇遇车祸 流产获赔抚慰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7:3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周琼通讯员徐瑞钦)40岁好不容易怀上孩子,乘坐出租车时却不幸遇上车祸。1月12日,经镇海区人民法院裁决,该女士除获赔医疗等费用外,还获赔2万元精神抚慰金。

  去年7月17日下午,袁女士乘坐的出租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袁女士受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住院期间,袁女士打了11天吊针,由于担心胎儿会畸形,最后无奈做了流产手

术。

  袁女士向法院诉称,为了要一个孩子,她和丈夫曾多方求医。流产后,她再次怀孕的可能性很小,因此除了医疗费用外,还向肇事方索赔6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根据种种因素,最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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