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家政公司“电子保姆”服务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7:55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周凯

  很多人雇了保姆却放心不下,担心保姆偷懒,乱动家里的东西,或者照顾小孩不够认真。现在,利用高科技设备,不在家也可随时随地用手机查看家中摄像头传来的画面,监控保姆的一举一动。日前,上海家利来家政公司推出一项服务,在雇主家安装摄像头以随时监控保姆的举动,受到很多人欢迎,但同时也引发一些争议。

  手机远程监控保姆

  记者在上海家利来家政公司的网站上看到,他们今年1月初刚刚推出的一项“电子保姆”服务,实际上是一个手机视频监控系统,包括现场监控设备、摄像头和上网手机,在其宣传资料上标明有3种功能:即时监控,随时通过手机察看监控现场情况;自动报警,当监控场地发生意外情况时,通过活动视频向手机报警;历史视频存储,平时也可以随时查看监控场地的情况。

  家利来家政公司总经理夏君告诉记者,以前确实有雇主反映过保姆“人前人后不一样”的行为,雇主在家时,非常尽职尽责,雇主不在家,则消极怠工,尤其是家中有小孩的雇主,更加担心保姆做出对小孩子不良的行为,“因此这个‘电子保姆’除了雇主长期不在家时监控以外,平时使用实际上是让雇主对自己的孩子放心,而并非针对保姆本身。”

  夏君说,他们推出这项服务的最初用意是为一些过年回家的雇主提供视频监控服务,防止被盗,同时也可以看到保姆和孩子的情况,而非“监控保姆”。

  夏君介绍,实际上以前也有类似的监控设备,不过是通过网络进行,必须要通过电脑才能看到,而现在只需通过可以上网的手机就可以进行监控。夏君告诉记者,自从今年年初公司推出“电子保姆”服务以后,已经有一些雇主前来购买。

  视频监控涉嫌侵犯保姆隐私

  对于“电子保姆”导致的“监控保姆”的质疑,夏君认为这只是产品本身带来的附加作用,不牵涉侵犯保姆隐私权的问题。“我们安装的摄像头很大,直径有10厘米左右,无论放在哪里都很显眼,保姆不可能看不到。”夏君认为,雇主在自己家里安装摄像头并没有侵犯保姆的权益,雇主有权利在出门时知道自己家中的情况。“我们也不会把摄像头安装到卫生间、浴室等地方。”他表示,对于保姆而言,是在工作时间被监控的。

  一名在外企工作的赵先生听说“电子保姆”之后非常有兴趣。一年前他请了个保姆照看刚出生的女儿,但总感觉不放心。“毕竟保姆不是自家人,即使不是有意的,一个不注意就有可能造成不好的后果,如果能够随时随地看到女儿的情况,自然放心多了。”

  而从香港来沪工作的叶先生虽然没有小孩,但也请了个保姆做家务,“家里有些东西不太希望保姆随便去动,比如音响什么的,以前看不到家里的情况,即使怀疑也没法说,现在保姆如果知道家里有监控设备,肯定就不会乱动我的东西了。”

  记者采访了一些在沪工作的保姆,对“电子保姆”的看法各有不同。从安徽来上海做保姆的刘阿姨觉得无所谓:“主人在不在,我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身正不怕影子斜。”而另一位方阿姨则表示:“家里有个摄像头照着,总觉得怪怪的,表示主人不信任我,感觉总是不太舒服。”另一位张阿姨则对此表示理解,“以前我也知道有些保姆背着雇主做些不应该做的事情,安了摄像头,主人也放心,我们也不怕被怀疑了。”

  是否侵权尚无法律规定

  上海欧华律师事务所的袁律师表示,一旦雇主在保姆居室安装摄像头,无论是否事先告知,都侵犯了保姆的隐私权。“虽然这个家的所有权是雇主的,但该房间暂时的使用权是保姆的,在这种私密的环境下,保姆的隐私应该得到保障。譬如保姆换衣、摆放自己私人用品等,雇主无权窥视。”袁律师表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保姆可向雇主提出撤销摄像头,并有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表示,是否触及隐私取决于所处地方的性质。“如果是公共厕所,它的性质相对属于个人隐私,而如果是楼道,就相对不属于个人隐私。雇主为了安全起见,事先告知家政员装有监视器并不构成侵犯隐私,假使事后才说明,则已经构成侵犯。”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则认为,雇主在自己家里安装摄像头也就是在保姆的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而对于在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的法律规定在我国还是一片空白。他表示,根据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雇主在招聘保姆时,就应该明示家中安装有摄像头,可以让保姆决定自己是否愿意在这种工作场所中工作;如果雇主家中已有保姆,那么在安装摄像头时不能秘密安装,而应该让保姆知道;绝对不允许在卫生间、浴室、保姆房间等私密空间安装摄像头;另外,摄像头拍摄的有关音像资料,雇主应该妥善保存好,不能外泄,也不能随便让他人调阅。“如果不符合以上要求,就是侵犯了保姆的隐私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