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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供水保安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9:1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站在灰黑色的焦炭堆上,看着眼前的情景,刘桂如不知如何是好。由邻居家引发的一场大火将他所有家当烧毁,辛苦攒下的数十万元现金付之一炬。

  现在,被烧毁的房子开始重建,但是他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呢?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了小西湖失火现场,几户被烧毁的居民正在清理房屋。

  刘先生介绍,他一直从事着个体餐饮经营,多年来存下了一笔数十万元的款项,由于生意上账目走得比较频繁,为了方便,就没有把钱存在银行,而是藏在了家中席梦思床垫下。大火中,在床垫下的50多万元现金也化为了灰烬。

  小西湖社区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在忙着安置受灾户的工作,关于每一家的损失情况和赔偿要等上级部门拿出具体的方案。

  鸣啸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永斌介绍,刘先生可以通过法院申请要求造成事故责任的人进行赔偿,但刘先生家中现金已全部被烧毁,这就要刘先生自己提供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不然很难得到相应的赔偿。

  另据了解,当日救火时拒绝向消防供水的某小区保安被处以治安警告处罚。(陆陵)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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