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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回应天价药费事件:公立医院不应逐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0:34 沈阳晚报

  

高强回应天价药费事件:公立医院不应逐利

  哈市天价医药费主人公翁文辉住院67天花掉140万

  继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之后,深圳又曝出120万元住院费事件。这两起事件一经媒体披露,均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

  江湖游医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招摇撞骗不算稀奇,大型公立医院利用信息不对称浑水摸鱼乱收费就不能不让人震惊。

  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的制度,是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道德的准绳和尺度。制度一旦缺失,或者制定了但不落实,必然使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接踵而至。近日,卫生部部长高强在接受一家中央媒体的采访时,直指“公立大医院”的弊端……“看病难”“看病贵”主要表现在大型医院

  记者:最近,不少媒体报道了哈尔滨、深圳的个别医院发生高额医药费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这些事件提醒我们什么?高强:公立医院的基本职责是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从哈医大二院初步调查情况看,高额医药费事件虽与媒体报道有些出入,但也非常严重,不久我们将向社会公布。这些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医疗机构必须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更不能利用医疗服务牟取个人利益。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对“以医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严厉惩处。

  记者:近年来,老百姓对“看病难”、“看病贵”的反映越来越强烈了。高强:“看病难”,主要是到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主要是到大医院看病贵。这既有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大型先进医疗设备广泛应用等合理因素,也有大处方、滥检查、药价过高、过度服务等不合理问题。我国优秀卫生人才基本上都集中在城市大医院。农村和城市社区缺乏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才,群众有病都希望到大医院。大医院的主要功能应是收治危重病人和疑难病人,现在却收治了大量常见病、一般病患者,既浪费了宝贵的卫生资源,又加剧了“看病难”、“看病贵”。

  “以药养医”诱导医院和医生开贵重药记者:“看病贵”也与药价高息息相关。我国已连续17次降低部分药品价格,但群众却反映受益不大。高强:一个重要原因是同类替代药品太多。目前,一个同类药品有几十种,甚至上百种产品。部分药品降价后,很快就有未降价的同类药品来替代。同时,“以药养医”的机制也诱导医院和医生开贵重药。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医疗服务低收费政策,允许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加成15%%—20%%作为补偿。在计划经济时代,药品品种少,价格由政府控制。这一机制对弥补医院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品越来越多,价差越来越大,同类疗效的药品价差可达十几倍。“以药养医”机制的弊端就显得日益突出。

  记者:克服这一弊端有无良策?高强: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改革“以药养医”机制,通过加大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完善补偿机制,切断药品销售与医院收入的经济联系;遏制医院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政府对医院收支实施有效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从源头上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记者:当前,一些大医院大量引进先进医疗设备,盲目追求“高精尖”。这也是导致“看病贵”的一个因素?高强: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不能脱离国情,与发达国家盲目攀比,一味追求高精尖技术和豪华设施条件。有些医院竞相贷款购买大型先进设备。最终要通过医疗服务收费归还,必然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也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公立医院应坚持“先救治,后结算”

  记者:不少地方曾发生过医院不愿救治经济困难患者的事件,令人痛心。不过,医院也不是慈善机构,如果免费救治,谁来承担这些费用?

  高强:公立医院对危重病人和需要紧急救助的病人,应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不允许见死不救。实行医疗救治并不是免费治疗,病人中属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应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经费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通过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或社会捐助资金解决。地方财政应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医疗机构也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实施积极救助。记者:一些地方建立了“惠民医院”,您如何看这一现象?高强:这是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各地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建立惠民医院或惠民病房,实行低收费政策。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对这类医院应实行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的办法,保证其可持续发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我们要坚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坚持从能够解决的问题入手,持之以恒,循序渐进,每年都解决几个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希望,增强信心!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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