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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将与爆竹无缘 穗警方重申春节烟花爆竹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1:2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一月十三日电 (唐贵江 陈立雄 张小穗)尽管北京、上海对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止改为限制,但记者今天从广州市警方了解到,广州仍将维持烟花爆竹禁令,广州人今年的春节仍将与烟花爆竹无缘。

  警方表示,由广州市人大通过的《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仍然有效,警方希望市民仍然能够严格遵守,而违反该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受到警方的惩处。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之一,大多数人记忆中的烟花爆竹和红灯笼、挂对联,贴门神一样,都是中国人春节里必不可少的“节目”,但是由于烟花爆竹的易燃易爆的缺点,又总是成为造成各种火灾或者人身伤害的罪魁祸首,并在城市里很容易造成对他人生活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中国两百八十多个城市颁发了禁止令。

  据悉,自从广州一九九二年在内地首开先例颁发“禁炮令”以后,广州市民已有十四年是在没有烟花爆竹中度过的,这项当初高达百分之八十的人赞成的禁令,日前却成为广州市民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这是因为去年九月北京市通过了一项解除燃放烟花爆竹禁令新法规,随后上海等城市也纷纷宣布有条件地解除该项禁令,这使得很多希望能够在爆竹声中过春节的广州市民觉得又有了期盼。警方的这次宣布,无疑是对这一在市民中已有争议的话题作出的回答。

  警方负责人还表示,对违反规定进行非法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没收烟花爆竹,并处以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因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人员伤亡的,警方将依法对责任人或行为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少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理解并支持政府对烟花爆竹的禁令,希望在一个相对安详、安全和安静的环境下过完这个一年中最重要的假期;而部分烟花爆竹的忠实拥护者则表示,仍然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能够解禁,恢复这一传统习俗,让春节可以更有气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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