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常委会议决定十届四次会议3月6日起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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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1:52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杨文兴)昨天,市政协召开十届十六次常委会议,审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报告(草案),协商决定召开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市政协主席赖益成,副主席郑丰任、谢铿,秘书长王维松等出席了会议。 昨天的会议协商决定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召开的日期、议程和日程安排。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将于3月6日至3月9日举行,为期4天。其议程包括:一、听取、审议政协汕头市第 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审议政协汕头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讨论汕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四、讨论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五、选举事项。六、审议通过政协汕头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与会政协常委对《政协汕头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政协汕头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会议原则上通过上述两个报告(草案),将根据常委会议的意见作修改后,授权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定稿,再提交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审议。 市政协主席赖益成在会上讲话。秘书长王维松向会议作《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日期、议程、日程的建议和政协汕头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提案工作报告(草案)的说明》。 (责任编辑:蔡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