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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抢劫“新朋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2:44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1月13日讯以请客吃饭为名,约出新结交的朋友后,递上早就加入“三唑仑”的饮料,趁昏迷之际,将其身上钱物洗劫一空。今天,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药物麻醉进行抢劫的犯罪团伙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虢治国犯抢劫罪和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被告人李黎、张秀碧、虢伟、任超等犯罪分子也分别被判处13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期间,被告人虢治国单独和伙同被告人李黎、张秀碧、虢伟等人窜至长沙市通泰街茅棚街商住楼4栋、八一路锦华时代公寓等处,采用“三唑仑”药物将被害人麻醉的方法抢劫作案6次,抢得手机、铂金项链、现金等财物,价值共计30168.4元。被告人任超伙同杨旺明(在逃)在长沙市开福区福庆街一茶楼,也使用同样的方法,抢劫作案1次,抢得手机、铂金项链等财物,价值12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虢治国、李黎、张秀碧、虢伟、任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药物麻醉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故作出以上判决。(臧洁李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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