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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卖地 明天卖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2:44 红网-三湘都市报

  江苏省国土厅长陶培荣谈到部分地方土地出让无度无序时,竟激动得脱稿严厉批评:“有些地方房子盖不上去,就马上卖一块地;工资发不出了,就想着去卖地!如果再这样下去,迟早会没地可卖!”

  陶培荣捅了某些地方政府官员卖地的“蚂蜂窝”。其实这样的事不光是江苏有,其它地区也有,也不是现在才有。这个“蚂蜂窝”其实捅了多年,但这样的事却仍在屡屡发生

。事实上一些地方发不了工资不仅卖地,就连财产也卖。有的为了达到卖的目的,就打着工资发不出的幌子。曾看过一则报道,某县劳动服务公司一任经理把公司的一块地卖掉,二任经理卖铺面,三任经理卖办公楼,后来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卖地卖房产的钱真正用于发工资的并不多,而吃喝招待费、领导借考察之名游览风景名胜的费用却是占大头。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一些地方官员存在着“今日有酒今日醉”的思想,他们认为单位是“铁打的算盘”,人是“流水的官”,这个单位卖得差不多不好再卖,就想方设法换单位。当然,一些腐败分子还可以乘机大捞一把。

  除了打着发不出工资卖地卖资产的,还有扯虎皮拉大旗的,比如打着“改革”、“招商引资”的旗号而大肆贱卖国有土地、国有资产的。有些地方甚至叫出“一元钱一亩”的土地价格,这能不让人感到惊诧吗?《葫芦岛日报》曾报道,1989年建成的兴城市商业大厦,经评估认定,1997至1998年间,该大厦地上建筑物价值人民币570余万元,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价值人民币340余万元。1992年大连一家房地产公司欲出900万元买此大厦,因兴城市商业局认为价格偏低而没有成交。此后,在兴城市房地产价格一直上扬的情况下,兴城市商业局却于1998年3月19日暗箱操作,仅以44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大厦出售给王某。而兴城市商业局真正收到的购楼款才40万元。被列入安徽第三产业十大建设项目的阜阳购物中心,本來由阜阳纺织品站、商业局、卫生局、物资局等6家单位在纺织品站3.3亩办公用地上联合开发,并已先期投入300万元,但在时任阜阳市市长王怀忠“内资服从外资”的要求下,仅以300万元的补偿就将这块地皮低价转让给假外商贺文俊。贺拿到地皮不到两个月,以1180万元的价格倒手卖给阜阳市建设银行。也就是说贺文俊一转手就赚了800多万元,一夜之间成了大款。“兴宁大兴煤矿特大事故”的黑心矿主曾云高,1999年以250万元获得四望嶂矿务局(大兴煤矿前身)价值2.2亿元的固定资产,一夜间成了亿万富翁。如此贱卖国有资产,能说没有猫腻?

  当政府的公共管理者身份与财产权主体合而为一,就出现了大量的国有资产被巧取豪夺。国有资产能被巧取豪夺,是制度不完善,操作不规范、不透明造成的。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是反腐的必由之路。18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我们缺乏的就是行之有效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具体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以防国有资产地方官员想卖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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