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发布委托风险提示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3:11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 马芸 通讯员 吕石轩)记者昨日从市律师协会了解到,近阶段有市民在寻求法律服务过程中,因疏于查验律师执业证书或不办理合法委托手续,使一些非律师人员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造成市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且败坏了律师的形象。对此现象,市律师协会特地向社会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市民请律师一定要查验律师的执业证书以及办理委托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市律协提醒广大群众,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是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市民在聘请律师以前,应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和年检注册章;聘请律师时还应办理书面委托手续,付费应索取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