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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人"美得痛苦" 美容院理疗失误赔钱息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04:07 东方网

  赵女士在某女子美容院做了理疗后,导致皮肤破损,并留下了凸凹不平的疤痕。日前,经长宁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了在平时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状态,赵女士常光顾美容院。2005年7月,她购买了价值1330元的美容卡一张。8月1日,赵女士凭卡去美容院做背部理疗。在左颈部做定罐后,赵女士皮肤上出现了水泡,美容师慌忙中用毛巾擦拭,致使赵女士颈部皮肤被拉掉。后虽经治

疗,赵女士左颈部还是留下了明显的疤痕。

  赵女士诉称,她在本市一高级宾馆内办公,在广告公司担任策划,经常主持各种大型活动,皮肤破损后留下的疤痕大大影响其形象,其身心受到巨大的伤害,无法正常上班。在与美容院多次协商赔偿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她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卡、赔偿医药费等费用9000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经长宁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美容院在调解书生效起一周内赔偿医药费、辅助药物费、交通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67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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