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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还需要更多社会捐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04:5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记者 朱光泽)“100万”与“0”,多么尴尬的一组数据!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上报国家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统计表”中读出了“沉重”:目前,成都市法律援助,主要依赖政府唱独角戏。

  政府单边使劲

  法律援助政府买单,这是老百姓对2003年9月国家通过《法律援助条例》传达出的主要意思的理解。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法律援助是国家主导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老百姓的这种理解无可厚非,但作为公益事业,在目前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也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据介绍,成都市法律援助经费一直呈逐年增加态势,2003年成都市财政拨付法律援助专项经费10万、2004年增拨至50万元,2005年财政拨款100万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成都市当年整个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与政府单边使劲相比,在法律援助统计表中,记者却看到了这样的尴尬:法律援助经费来源一栏中,财政拨款是100万元;然而“社会捐助”一栏中,小数点后面是两个零,小数点前面还是零。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生效实施的第一年,社会关注性大,当时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还收到10余万元的社会捐助,2004年达到了30余万元捐助,到了2005年却为零。法律援助成了政府的独角戏。

  援助对象急剧增加

  今年是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生效实施的第3个年头。据统计,3年来,成都市办理法律援助5600余件,使成都一大批城乡困难群体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全市2003年法律援助1564件;2004年1744件;而2005年猛涨至2389件,受援人数暴涨到3369人,仅距离成都经济贫困人数一项还有“巨大空间”。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分析,去年成都法律援助暴涨主要表现在未成年人案件的“突飞猛进”,其受援人数就达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一,1061人,比全市法律援助经济贫困者928人还要多。这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警惕。

  援助机构不堪重负

  《法律援助条例》生效实施三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中由2003年具有律师资格仅1人发展到2005年的41人,但还是面临不堪重负的压力。去年全市2389件法律援助案件中,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承担的只有394件援助案,其余绝大部分援助案采用补贴方式全靠社会律师来承办。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介绍,来自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超过70万件,而实际得到援助的不足四分之一。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短缺。据介绍,目前国家每年拨付的法律援助经费平均每人不足6分钱,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基于这个原因,《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有关人士指出,在当前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为法律援助提供的财政支持难以完全满足法律援助的需要,特别是一些基层地方和西部贫困地区经费严重短缺导致法律援助工作明显滞后,供需矛盾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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