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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检察院实行检务督察新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11:01 法制日报

  本网讯郭宏鹏 陆贵生 新受理的案件必须在网络上通过案件管理软件办理,杜绝网外办案、脱离监管的现象。这是记者日前从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的,该市检察院把检务督察的理念、做法、制度等融入到新合作研发的办公办案软件系统中,并通过软件的运行,解决对个案的有效监控和对宏观执法活动的分析预测。

  据介绍,这套管理软件能够将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纳入到规范化、标准化的流

程中,实现对办案全过程的同步、实时监控,最大限度地防止执法随意性。能够实现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程序的刚性化,减小督察阻力。有效减轻办案人员与督察人员工作负荷,避免人工收集材料和统计数据的精力耗费,提高督察效率。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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