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昨起开卖 今年销售期1月14日起到2月12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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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11:08 青岛新闻网 |
昨天是今年我市允许烟花爆竹销售的第一天,全市数百家零售网点开始对外销售,今年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1月14日到2月12日。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应悬挂带有编号的“青岛市烟花爆竹指定销售点”横幅,并持有公安、工商机关联合颁发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以及销售人员《烟花爆竹临时销售上岗证》,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外包装上应贴有“青岛市公安局监制”字样的激光防伪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