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燃油附加费的士今起有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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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11:29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幸琦昕通讯员杨丽媛)广州市今日正式启用出租汽车专用的燃油附加定额发票,票面金额1元。同时参照道路运输专用客票的印制办法,套用广州市出租客运发票专用章。 因燃油价格上涨,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从2005年11月15日起开征1元燃油附加费,一直使用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限额发票作为燃油附加费发票。但因此种发票票面金额分别是1 0元和9角的梯阶票,且向乘客开具前需要企业在每张发票上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十分不便。专用燃油附加定额发票的启用,有效解决出租汽车企业工作量大及司机使用不便等问题。市客管处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下车时向司机索取发票以便更好地维护乘客的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