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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服何以成了乡干部的“护身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0:04 红网

  日前,陕西榆林府谷县老高川乡人大副主席、副乡长在内的5名乡干部,身穿印有“警察”字样的警用服装,在怀疑并检查当地一农民从黑煤矿上拉煤时发生肢体冲突,该农民被殴打多处受伤。后记者调查发现,该乡竟为多名干部统一配备警服。(元月14日《华商报》)

  警服是警察的专用服装,是人民警察执法和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标志。2003年12月

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特别强调要坚决制止着装混乱和穿着仿制警服现象。所以,无论是什么原因,该乡为干部配备警服都是不允许的。但是,分析一下他们私配警服的违规行为,也能让我们看到警服何以成为这些乡干部的“护身服”的问题根源?

  该乡党委书记付二军解释说,因为干部在开展工作时可能会遇到阻挠和困难,穿警服可以保证人身安全,而且“事实证明确实很有作用”。其实,警服也不是防弹衣,只所以能起到所谓的“保护”作用,还是它作为执法者的标志,对人们有一定的心理威慑力。按理说,警察是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守法公民的,看到穿警服的人,大多数人应该是有亲切和安全感的。可由于一些警察的执法犯法、突出暴力,和不少警服的仿制、配备混乱,给人们造成了一种不良的影响,见了警察总有三分的怯,见了穿警服的人都是躲着走,不敢惹。特别是在法制意识薄弱的农村地区,更是如此。所以,乡干部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会私自配备警服。

  基层干部做基层工作,要直接面对矛盾。但是,农民并不是干部的“敌人”。如果凡事按照政策办,为群众着想,不存私利,有多少工作的开展会造成自身的“不安全”呢?现在警服一穿,下意识里就已经和群众对立了起来,把群众看做是被管理者,自己是说一不二的管理者。不服管,就使用暴力手段。并不是不知道会遭到反抗,就借“警服”来威吓群众“保护”自己的胡来行为。这样做也许一时真的看似“很有效”,但是矛盾没有化解,反面越积越深,不发生更大的突出也罢了,一旦发生就决不是警服可以“保护”得了的事件。难道弄到那一步时,我们的乡干部每人再配备一只警棍或手枪吗?

  无疑,这个事件已经清楚地反映出了,当地乡政府的执政执法理念已经偏了方向。所以在处理这个事件时,制止他们继续使用警服是必然的,而促使他们改变执法心态和工作方式更应是根本。

  (稿源:红网)

  (作者:勒马听风)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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