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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加强 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3: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郭玉家)为减少不稳定因素,做好春节期间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扬州市司法局采取了四项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全区社会稳定。

  做好矫正对象近况的摸查工作,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生活情况和工作情况;做好家庭走访工作,做到三个了解:了解父母及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情况,了解家庭经济收入情况,了解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规范定期报到制度,要求矫正对象节日期间每三天

电话报到一次、参加教育谈话一次;司法所与矫正对象监护人签订节日安全责任书,并告知司法助理员24小时畅通的电话,确保节日期间的沟通联系。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16日第二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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