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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信双双批示一块地双双谈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6:5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安徽日报群工部:

  根据省高院、市中院领导批示意见,我院及时安排告申庭,对申诉人张志兰与他妹妹张志玲土地承包权继承纠纷一案,进行了立案审查,并且组织了听证。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该案再审。考虑到本案当事人关系较为特殊,为化解矛盾,12月22日,我院审判人员深入双方当事人所在地,调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耐心细致疏导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

解协议。本案调解书已于12月28日送达当事人,双方表示将息诉罢访。同时,为了落实市委领导同志2006年元月9日批示意见,于元月10日回访了当事人。现将案件处理及回访情况,书面反馈给贵部。颍上县人民法院

  编辑手记:2005年12月初,记者接到颍上县谢桥镇郑庄村农民张志兰来信,反映妹妹张志玲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母亲所遗土地的承包权,法院要求他提供证据,他害怕原件被毁,适逢麦收,只在开庭时出示证据复印件,法院以“没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和“没有原件”为由,将承包地判给了张志玲,令他不服。记者辗转找到他,并对几位村民和村主任电话采访。之后,将来信与采访情况,同时转给了省高院和阜阳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两处领导作了批示:将此事处理好后及时反馈并上报。1月10日下午4:52,记者接到颍上县法院院长电话。他表示:已对案件复查,下达了裁定书;当初,张志兰不肯配合,没有在举证期内提供其母遗嘱,这才导致败诉;这一次做了大量工作,双方已握手言和;当日回访时,张志兰作了笔录:“没有什么要求,只要把地交给我的养子张万良种,就达到了愿望。”张志玲则在笔录中写道:“这块地上咱种的小麦都不收了,都给张万良。本报记者沈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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