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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限制修建独立式住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7:4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朱晓露) 记者昨从市法制办了解到,我市近日出台了《南京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农民住宅的设计以及村镇环境卫生管理进行了规定。该《办法》下月起实施。

  村庄不得布局工业

  《暂行办法》规定,村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应确定居民居住区、工业企业集中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依据对村镇的总体规划,主要对住宅、道路、供水、排水、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设置和用地布局作出布置。村庄不得布局工业,现有的工业应当逐步向镇以上工业区集中。

  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

  为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资源,《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建房应集中在居住区,住宅建设以双拼式、联排式为主,引导公寓式住宅建设,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

  据了解,市建委经多方调研后,编成了18个体现南京特色的建房方案,包括通用图籍和建设图纸,并发往各个村镇。农民新建房屋可直接从中选择。如农民选择自行设计住房(单层个人住宅除外),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设计。

  村镇主要道路应有专人清扫保洁

  《暂行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整治村民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村镇主要道路和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应当有专人清扫保洁。村镇应当逐步设立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境卫生设施。凡有不按指定地点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杂物,损坏公共设施,设置露天粪坑或是随便倾倒粪便等行为者,经教育不改正的,可由镇政府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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