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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计费68项10万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18 南方日报

  省调查组认定医院“重复计费”和“提高标准多计费用”

  违规计费68项10万多元

  “深圳天价医药费案”追踪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本报去年12月11日大篇幅披露的深圳天价医药费一案,在省调查组介入调查1个多月后,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部分调查结果,认定深圳市人民医院违规计费68项,共102199.52元,从而违反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调查处理结果不日公布

  去年12月11日,在本报对深圳诸少侠在人民医院ICU病房住院119天花去100多万元医药费一案报道当天,由广东省纠风办、卫生厅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就赶赴深圳进行了调查。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调查结果认定深圳市人民医院的过错主要在“重复计费”和“提高标准,多计费用”,违规计费68项,共102199.52元。认为其违反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的第七条,不日将把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对于目前所知的这一调查结果有什么看法,患者遗孀谢斌午在昨日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她也只是刚听说这些,目前还没有拿到全部的调查报告,也不知处理情况,所以不好发表任何看法,并“希望能早日看到调查报告”。另外,谢还对近日一些媒体对她先生住院事件描述成“患者诸少侠因合并肾衰、肺部感染、呼吸衰竭、消化道出血……”发表了意见,再一次向记者说明,“在转入人民医院时并没有合并肾衰、肺部感染、呼吸衰竭等症状,而是进入该院后才出现的”。

  医院今年向患者提供每日费用清单

  对于本报报道的深圳市人民医院天价医药费一事,在社会和深圳市卫生系统引起极大震动。深圳市卫生局出台《关于加强卫生系统医疗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和价格收费;坚持纠正自立项目、扩大范围、分解项目和自行调整收费标准、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等多收费乱收费行为;严禁非收费人员收费和收费不开收据等行为。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多收费乱收费个案涉及金额1万元以上的直接责任人将给予开除公职的处理,同时要严肃追究重要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坚决落实责任“买单制”。

  深圳市人民医院吸取这起事件的教训进行整改:修订和完善了医务人员分配方案,彻底取消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的做法。另外规定,全院所有的住院治疗收费项目、诊疗收费依据和相关规定及时通过医院网站向社会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并从今年起,该院还实施了“一日明细费用清单”制度,将住院患者的每日费用清晰明了地提供给患者。

  对于深圳卫生系统这系列改进做法,谢斌午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她先生的这一事件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能够改变目前医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她心里会觉得很欣慰,也正是她当初要披露这一事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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