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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分手费 小伙进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26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苗颖 通讯员 王丰林) 游泳馆的男服务员李某与有夫之妇小华(化名)交往,因小华提出断绝关系,李某提出3万元补偿,小华报案后,李某被抓。今年1月10日,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8岁的李某未婚,在长春市一家游泳馆当服务员。去年4月,他结识了常来此游泳的有夫之妇小华。两人一见如故,开始交往。9月初,双方发生矛盾,小华提出断绝关系,但

李某不同意。去年9月16日,李某给小华打电话说:“你不和我来往,就必须给我3万元钱,否则,就将咱俩的合影照片交给你丈夫。”9月19日,李某到宽城区某小区小华家附近转,小华发现后马上报警,警察赶到将李某抓获。(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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