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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整治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4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即使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乱停车辆,也将要受到处罚。根据省公安厅的部署,从现在起,我市警方将在全市高速公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除了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路内修车,货车超载超限,客车超员,危险品车辆违规违法运输,破坏、偷盗道路设施,还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对于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区的人员,一律处以20元罚款,并强制带离高速公路。

  二是对于非法拦车的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是车辆并非由于故障抛锚等特殊情况而停车的,或是停车上下客的,处以200元罚款并记6分;车辆发生故障、事故等情况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标志的,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四是在服务区不按规定停车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并要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五是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通行卡的行为,除了收缴牌证、扣留车辆,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是提供或伪造军车号牌、行驶证的行为,除了加倍追缴通行费,对行为人予以治安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是调换或故意损坏高速公路通行卡的,还有强行冲卡逃费的,除按章加倍追缴通行费外,对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等处罚。宁交轩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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